预算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追加或调整。对确因情况变化及特殊原因需追加或调整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辽宁科技大学预算追加(调整)申请表》,将相关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方可实施。
预算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追加或调整。对确因情况变化及特殊原因需追加或调整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辽宁科技大学预算追加(调整)申请表》,将相关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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