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票据不予受理:未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的;票据使用范围与内容不符的;内容不完整(如无数量、单价、金额和经济业务内容)的;金额大小写不符的;挖补、涂改、虚假的;报销手续不齐全的;假发票等其他不符合财务规定的。
以下票据不予受理:未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的;票据使用范围与内容不符的;内容不完整(如无数量、单价、金额和经济业务内容)的;金额大小写不符的;挖补、涂改、虚假的;报销手续不齐全的;假发票等其他不符合财务规定的。
版权所有:辽宁科技大学财务处
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校部二楼
邮政编码:114051
联系电话:0412-5928033
传真:0412-5928035
邮箱:kdcwc@ustl.edu.cn
开票信息
名称:辽宁科技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210000463173178T
地址: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号
电话:0412-5928038
开户行:中行鞍山高新区支行营业部
账号:30645630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