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笔报销经费在1万元及以下的,发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整理好报销所需单据(如已签字发票、公务卡刷卡记录、需汇款单位的账户名、账号、开户行等)到核算科223室审核报销或汇款。
2.单笔报销经费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含2万元),发票由项目负责人、学院科研负责人签字,整理好报销所需单据(如已签字发票、采购合同复印件、公务卡刷卡记录、汇款单位的账户名、账号、开户行等)到核算科223室汇款。
3.单笔报销经费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发票由项目负责人、学院科研负责人、科技处负责人签字,整理好报销所需单据(如已签字发票、采购合同复印件、需汇款单位的账户名、账号、开户行等)到核算科223室汇款。
4.单笔报销经费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发票由项目负责人、学院科研负责人、科技处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签字,由招标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整理好报销所需单据(如已签字发票、采购合同复印件、需汇款单位的账户名、账号、开户行等)到核算科223室审核汇款。
5.单笔报销经费超过10万元的,经主管校领导签字,由招标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整理好报销所需单据(如已签字发票、采购合同复印件、需汇款单位的账户名、账号、开户行等)到核算科223室审核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