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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学院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制度(试行)

  应用技术学院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制度(试行)

   

 各党支部、各班、院团委、学生会:

  为夯实学生工作基础,我院学生党总支决定通过建立以下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以学生党员为主体的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深入探索学生党建促进中心工作的实现形式,研究建立“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工作机制”,把“创先争优”活动经常化,把学生骨干培养教育常态化,坚持以“五力(即公信力、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战斗力)建设为目标,切实发挥学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学生会先锋表率作用和学生骨干模范带头作用。

  1、动态考核制度。坚持每年3-4月份和9-10月份集中开展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入党积极分子评议考核,以“群众威信”、“日常行为表现细节”和“综合成绩”(即做人、做事、做学问)为三项关键指标,加强对学生骨干的考核,实现动态管理。

  学生骨干要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学院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推荐选拔校、院学生会干部,必须做班级群众及党员意见调查。调查以等额测评方式进行。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认可率原则上应达到90%,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以及班级推荐校、院学生干部原则上应达到80%。

  学生骨干要注意自己的日常行为表现细节。学生骨干及其所在的团体(如寝室、社团、小组等),在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均应发挥模范作用,原则上不能受到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

  学生骨干应该是学习的表率,要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学生党员包括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其上一学年(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应保持在专业名次25%之内;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时,其上一学年(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应保持在专业名次30%之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其上一学年(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应保持在专业(或班级)名次25%之内;任班委会、团支部委员、学生会干事等学生干部,其上一学年(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应保持在专业(或班级)名次30%之内。上学期有1科补考原则上不能任主要学生干部,不能是入党积极分子。英语过级、各类资格考试以及参加科技竞赛情况,可作为发展学生党员和培养学生骨干的原则性参考指标。根据我院学生实际情况,鼓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兼职做学生干部,自觉接受磨炼,尽快成长成才。

  各专业学生党员比例,原则上从第三学期开始以每学期2个百分点递增,入党积极分子比例原则上从第二学期开始以10个百分点递增,比例要严格控制,宁缺毋滥。党支部要以“动态考核制度”为基础,坚持每学期至少发展一批学生党员和吸收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坚持做好学生党员培养、考察和教育工作,结合考核数据召开学期民主生活会,评议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党员,正式党员累计两学期“不合格”,要给于严肃批评教育直至除名,预备党员考核“不合格”要延期转正,连续考核“不合格”原则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坚持每学期集中整顿、调整、淘汰一批入党积极分和学生干部,使组织发展和学生骨干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2、全覆盖联系制度。就是以党支部为核心建立的联系人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具体负责,要认真安排和布置,确定对接对象,并根据学生毕业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具体做法是,大致以同寝室、同班级、同性别、同专业为原则确定对接对象,学生正式党员做预备党员的介绍人,学生党员做学生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学生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做生活、学习困难同学的帮扶人,开展沟通联络,经常谈话,必要时向学院反应情况。学院学办要以“全覆盖联系制度”为基础,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学情快速反馈机制,及时帮助同学解决困难或各类实际问题。

  3、党支部推荐学生干部制度。就是学生会每年换届时,坚持学生自荐和公开竞选。公开竞选前,学生党支部要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自荐人进行全面考评,包括要到班级搞群众意见测评,并进行谈话了解情况,进行初步把关后,再将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推荐到学院团委在学生代表大会上进行竞选;有推荐校学生会的干部的,也要经过这样的考察程序,报学院团委决定是否向校学生会推荐;学生党支部也要注意考察班级干部,及时向带班辅导员反映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学院团委和各班辅导员要以“学生党支部推荐学生干部制度”为基础,坚持标准,及时调整学生会干部和班级干部,保持一支有战斗力的学生干部队伍。

  对于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期满复学学生,经党支部考察,在部队表现良好、复学后表现积极,其上一学年(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名次保持在专业(或班级)50%之内,可直接推荐为相应级别的学生干部、按相应条件可直接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

  4、学生代表参与决策制度。本着利用一切因素和环节开展学生教育工作,促进学生骨干的成长而建立该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每学年从高年级选拔优秀学生任低年级或新生班辅导员助理,任期一年,年终学院根据所带班级班风状况给于评比奖励;二是通过严格的程序从各班选举学生代表(其中一人兼任本班民主监督员),与主要学生干部一起,组成学院、年级或班级学生代表团,参与评优、评奖等学生管理事务。学生代表每届任期一年,每年8-9月份换届(新生班第二学期初产生),每班推荐选拔5人,可连选连任,逐年筛选。辅导员要亲自主持所带班级的代表选拔推荐工作,推荐提名以班级总人数2/3以上认同为通过,通过的人选经学生党支部做深入考察后,报学院学生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确定。

  学生代表选拔要以打造卓越、培养骨干为思路,按照“学习最好,人品最好,工作最好,信念最执著,创新意识最强”的“五最”标准综合衡量,优中选优。所谓学习最好,原则上要求该生上学年(或学期)学习成绩名次为班级前十名或前30%;人品最好,就是该生要具有客观、公正、正直、诚实的品质;工作最好,就是要有奉献精神,有大局观念,热情,团结,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等学生骨干可以优先考虑;信念最执著,就是该生可能不是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但是有自己坚定正确的目标,并一心一意地去实践,如坚定地去准备考研、考公务员或坚定地开展勤工俭学维持学业等有独立意识的同学;创新意识最强,就是该生能给人这样一个印象,思维开阔,实践能力强,素质全面,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或技能竞赛,有较强的未来发展潜能。

  注:文中所称“学生骨干”,系指以学生党员为主体的,包括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积极申请入党、靠近党组织的普通同学在内的大学生之中的先进分子;文中所称“学生干部”,系指学生会成员,党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等,寝室长、小组长以及社团协会会长、副会长等参照学生干部管理。

  本制度从2017年3月份新学期开始执行,特此公布。

                                   

                                                                                          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