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鼓励广大教师、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研工作,根据《辽宁科技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2020修订稿)。
现开展院级和校级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年龄40周岁以下)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2)各学院参照校文件制定本院优秀科技工作者和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并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进行评选和推荐;
(3)学校召开评审小组会议进行评选;
(4)校党委会审核通过。
2.业绩取得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即二年的业绩)。
3.申报要求
校级优秀科技工作者和校级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名额各不超过10人,采取学院推荐方式申报,每个单位推荐每个类别名额不超过2人,两个类别推荐总名额不超过3人。
4.材料上报
申报时间:学院截止时间7月13日(周二)11: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材料包括: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二份、业绩佐证材料1份、汇总表1份,同时电子版申报表、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发至364464800@qq.com。
各类相关材料下载见科技处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