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研究院岗位设置及职责
职务 |
姓名 |
岗位职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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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
何志军 |
1.主持高新技术研究院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学校中长期高新技术研究院工作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类科研平台管理制度。 2.布置重大任务的实施方案,检查工作进展状况,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 3.与校内各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完成相关的行政工作。 4.对高新技术研究院的人事和管理工作进行安排,指导和督促各项工作。 5.代表辽宁科技大学进行对外交流与合作,签署重大项目的协议; 6.推进与其他高校研究院的交流与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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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基地建设科 |
科长 |
王德涛 |
1.负责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校级各类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中心、研究基地、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的组织申报、检查评估、验收工作、建设运行的管理。 2.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团队、开放基金课题的管理工作; 3.负责完成教育厅等各级各类平台信息的统计填报工作; 4、负责联络地方党委、政府部门,推动校地全面合作; 5.负责联系重点骨干企业,推进校企深度合作; 6.负责引导师生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作贡献; 7.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社会资源的利用工作、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服务工作。 8.负责联盟培育申报、评估验收及考核工作、负责联盟公文起草、文件撰写、工作制度修订工作; 9.为联盟主办或协办的会议和报告提供策划准备及协调等具体服务工作、联盟建设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等。 10.拟订创新平台发展规划,负责有关创新基地建设的规划布局、政策协调、服务保障和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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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运行管理科 |
科长 |
孙娇梦 |
1.承担高新技术研究院办公室主要职责; 2.负责各类科研平台的发展规划及绩效评价的管理工作; 3.负责各级文件催办、上报工作,负责科统数据填报工作; 4.高新院通知、通告、通报文稿的发布工作; 5.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文件,组织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学校科技年鉴的编写工作; 6.负责高新院名义的对外联系及来访人员的接待; 7.负责校企合作研究院的管理; 8.校企合作研究院培育、申报、评估、验收及考核工作; 9.负责校企合作研究院公文起草、文件撰写、工作制度修订工作; 10.校企合作研究院主办或协办的会议、报告提供策划、准备及协调等具体服务工作; 11.为校企合作研究院内学者及企业家提供日常事务性工作服务; 12.负责主办科研平台(基地)重要学术会议与报告;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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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 |
蒋雪玲 |
1.负责行政文档的管理、公文收发、报刊管理工作。 2.负责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联盟、校企研究院等各类科研平台申报和评估资料的存档工作。 3.负责高新院的网站维护工作。 4.负责部门的部分财务报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科研平台重要会议的会场布置等筹备工作。 6.负责部门的保密、内勤等工作。 8.负责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协同创新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 9.完成处(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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