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 -2020年)》(辽委办发﹝2018﹞25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经研究,决定开展“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智力支持活动(2018 -2020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智力支持活动”,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辽宁全面振兴的伟大奋斗之中,聚焦“五大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二、基本条件

  1. 我省省属、市属高校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2.团队主要负责人在职在岗。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4.聚焦五大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在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积极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和老工业基地振兴作出重要贡献。

  5.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办法程序

  1.省内各高校按照“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制定本地本校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等,因地制宜地开展智力支持活动。

  2.申请认定“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省属高校直接报省教育厅,市属高校经所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各地各高校要择优排序推荐。已获评“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不在本次推荐之列。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认定。

  4.经公示后确定“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入选名单,印发公布入选团队名单文件,并择优推荐参评国家“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四、支持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省财政对入选的“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予以10万元/团队的资助。该项目与本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各子项目可以兼报,团队负责人受到本年度“兴辽英才计划”资助的,不再享受本项目资助。省教育厅将在“双一流”建设、高职院校“双高”建设考核中,把“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建设和智力支持活动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对认定为“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辽宁领军人才、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各高校要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五、首批认定

  根据《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 -2020年)》的部署,2018至2020年,拟每年认定一批。2018年年底前认定20个左右“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省、市属高校按照每校1个名额申报,于8月10日前将《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2)、《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3,与主要业绩材料一并装订成册),连同开展活动的情况报告,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社会事业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电子版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彬彬,王晓迪

  联系电话:024-86904199,86896516

  邮编:110032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附件:

  1: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体系

  2: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3: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