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智慧教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2020-08-19 点击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000-429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智慧教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删除评分细则技术部分:常态化互动录播主机MIC IN接口采用POE网络接口,直接通过网线连接实现麦克风的音频传输及供电,提供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删除评分细则技术部分:所投交互智能平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提供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3)原评分细则商务资质:所投录播、交互式智能平板、智慧黑板产品的制造商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所投录播、交互式智能平板、智慧黑板产品的制造商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4)原评分细则技术部分:智能管理终端A:需具备长距传输信号的能力,提供所投产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高清数字信号长距传输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智能管理终端A:需具备长距传输信号的能力,提供所投产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高清数字信号长距传输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5)原评分细则技术部分:智能管理终端A:在标准电压下(220VAC 50hz),电流输出要求大于或等于10A,以3C证书上认定的数据为准。提供3C证复印件并标注,符合要求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智能管理终端A:在标准电压下(220VAC 50hz),电流输出要求大于或等于10A,以3C证书上认定的数据为准。提供3C证复印件并标注,符合要求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6)原评分细则技术部分:所投录播主机制造商具有“无线影音传输技术”需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所投录播主机制造商具有“无线影音传输技术”需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7)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0年9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0年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科技大学
地 址: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号
联系方式:尹老师 0412-5928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136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川
电 话:024-8613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