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工作座谈会是学校党委与统战人士通报情况、沟通意见、增进共识、巩固同心、促进工作的重要形式。为充分发挥统战人士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不断提升向心力与凝聚力,为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定期召开统战工作座谈会,具体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统战工作座谈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统战部负责召集。
二、参会人员
1.校党政领导。
2.党委统战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4.各民主党派及统战团体代表。
5.根据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
三、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学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对学校准备出台的有关政策、条例、制度以及与职工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等进行通报,听取和征求意见、建议。
3.通报有关学校中心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其他需要通报的重要事项。
4.听取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建言献策。
5.组织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并听取情况、成果汇报。
四、相关要求
1.座谈会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也可由党委统战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议,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召开。
2.座谈会应有明确的议题,经校党委确定后,党委统战部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协调做好会议所需文件资料及其他会务的准备工作。
3.座谈会由学校党委分管统战工作的校领导主持,或委托其他领导主持。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请相关分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并介绍情况。
4.参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结合议题提前思考,做好参会准备;会上认真听取有关情况通报,立足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紧扣会议主题积极建言献策,畅所欲言,求同存异。
5.党委统战部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参会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会后由党委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