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科技大学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及《辽宁科技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项目结题的相关规定,现将此次受理结题事宜说明如下:
1.受理范围
此次结题范围为2016年度批准立项校基金项目和2015年度申请延期结题的校基金项目(名单见附件1)。
2.提交材料
每个申请结题的项目需填写《辽宁科技大学科研专项、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结题书》(模板见附件2),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为完成成果证明材料,以上结题书及佐证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材料(须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一式一份。
3.受理时间
报送科技处截止日期为2019月10月18日,逾期不受理,各学院可自行制定本单位受理截止日期。
4.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5.其他要求:结题材料由各学院统一受理,各学院将整理后的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_lcw@163.com。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科技处
刘老师
0412-5928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