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全面掌握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开展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和范围。一是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二是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展情况。三是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四是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情况。五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
——检查组织安排。一是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县、区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和本年度竣工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二是各设区市对本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进行自查,并对辖区内工程项目进行抽查。三是各设区市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将抽查项目汇总报送省住建厅。四是由省厅视各地自查情况将进行抽查。
——检查要求。一是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二是省厅抽查时要对相关资料进行检查。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设区市要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导。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工程项目,及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四是此次检查结果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并将作为省政府对各设区市节能考核、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