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工会福利制度
为增强我公司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职员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公司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职工慰问
(一)职工本人生育
教职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
1.在职职工去世,公司工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1000元。
2.在职职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工会上门慰问,赠送花圈,同时发放500元慰问金。
3.在职职工配偶父母去世,公司工会上门慰问, 赠送花圈,同时发放300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
1.在职职工患重大恶性疾病住院,公司工会上门慰问,视情况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2.在职职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患严重疾病,住院手术治疗一个月以上或紧急抢救,工会上门慰问,发放300-500元慰问金。
3.在职职工配偶父母住院手术治疗一个月以上或紧急抢救,工会上门慰问,发放200-300元慰问金。
(四)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在职职工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五)退休职工慰问
即将退休的教职职工,在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后,公司工会赠送价值5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会机关组织的在职职工,其他工会成员由各基层组织参考执行。
三、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公司工会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实施:
本制度自2012年1月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