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园区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特制定新冠肺炎防疫工作细化方案如下:
1、疫情期间,科技园将实施封楼,建议企业居家办公,无特殊需要不得入园工作。
2、确有急需开(复)工的企业,开(复)工前必须到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批准。
3、急需开(复)工的企业获得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后,需向辽宁科技大学科技园管委会提交开(复)工申请、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扫描件、企业疫情防控预案、企业防控领导小组名单、企业人员自2020.1.1以来离鞍返鞍情况统计表等申请文件,经科技园管委会审核后方可入园开(复)工。
4、开(复)工企业需建立人员日报制度,前一日向辽宁科技大学科技园管委会上报第二天入园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5、科技园管委会在正门设立体温检测点,分别在每日上午8—9点、中午12—13点对入园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6、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
7、企业必须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按“一企一策一案”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开(复)工方案。
8、企业开(复)工前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人员、设立企业员工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9、企业必须及时掌握外地返鞍职工(含鞍山本地外出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去向、返回时间、交通方式、路径、现时身体状况等,特别是要问清有无隔离史、发烧史、接触史,做好居家14天有效隔离。
10、职工上岗前,必须做好防疫知识培训。企业开(复)工后每天必须对上岗职工定时测量体温,落实上岗人员登记制度,对身体状况异常人员第一时间送至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并向属地指挥部报告,同时要建立台账。
11、企业必须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进出公司登记制度,外地来鞍人员办理业务,要尽量通过电话办理;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指导处置,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12、企业若有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全部人员必须立即实施就地分散隔离,园区实行封闭管理,并服从科技园管委会的一切指令。
13、企业员工上岗前,应正确佩戴符合卫生要求的口罩,按要求进行更换,废弃口罩要集中无害化处理。
14、企业要减少会议,如必须开会,要严格控制人数,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严格控制会议时间,经常开窗通风。
15、 企业使用空调的必须定期清洗,取暖采用其它安全方式。
16、企业必须定期对门把手、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工具必须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要求员工勤洗手。
17、企业必须做好车间、办公室、会议室、员工休息室等公共场所的定期消毒和通风,并做好外来物品的消毒工作。
18、企业设有食堂的,要采用错时、分餐制度,避免人员聚集。要求用餐人员自备餐具,严格落实餐厅、厨房、厨具的消毒制度和参与制餐人员的体检制度。餐厅必须每日消毒,餐桌椅使用后要进行消毒。
19、企业要对物流的各个环节严格管控,做好参与物流环节员工的防护工作,做好物资进出园区的消毒工作。
20、企业对废弃物料、垃圾桶等收集容器,必须经常性消毒,及时收集垃圾,按卫生标准做好无害化处理。
21、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宣传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和服从各县(市)区、开发区、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及时整改出现的问题。
22、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科学组织、严格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
辽宁科技大学科技园管委会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