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实行会前申报制度,自然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填报《辽宁科技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一)邀请本校教师作为报告人,面向全校或本单位内部师生的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申报表》,交科技处审批备案。
(二)邀请校外人士来校,仅面向本单位内部师生举办的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申报表》,交科技处审批备案。
(三)邀请校外人士来校,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自然科学类报告会、论坛和讲座,须填写《申报表》,报科技处审批,报请主管校领导同意,由科技处备案。
会前申报《审批表》,会后二级学院及时将会议信息入录至科研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