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所获学术
成果要求细则
设计学硕士研究生在修完课程学分,完成规定环节:开题答辩、中期检查、预答辩、通过盲审,且满足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所规定的学术成果条件,方可正式申请学术论文毕业答辩。
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所获学术成果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中的一个条件,方可申请参加毕业答辩:
条件一 |
在SCI 、SSCI、CSSCI(含CSSCI扩展版)、EI、A&HCI收录的检索期刊发表检索论文1篇。检索形式:EI为JA;其他为ARTICLE。 |
条件二 |
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再满足附录中的任一项即可申请参加答辩。 |
条件三 |
以第一作者,单位为辽宁科技大学,授权发明专利1项并取得政府部门、各行业协会及创新实践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者,再满足附录中的第3项即可申请参加答辩。 |
附录 |
1.外观设计;2.实用新型;3.普刊发表(知网检索);4.会议检索论文;5.科研获奖;6.省级以上获奖。(附录中成果皆须为第一作者) |
备注:
1.检索论文与北大核心论文发表,学生需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单位署名为辽宁科技大学。
2.参加政府部门或各行业协会所举办的竞赛须提前报备院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否则不予认定。
3.以上所获学术成果在申请答辩前必须取得相关检索证明、论文发表正刊(录用通知书需提供期刊官网录用信息查询账号与密码)、专利授权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才可申请答辩,并在答辩前三天提供扫描后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原件。
本细则经学院学位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本细则解释权、修改权归属学院学位指导委员会。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学位指导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