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与教学监督,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深入课堂随机听课,要求每学期督导组成员听课至少10学时,听课教师不少于5人。并写好听课记录。
2、对听课结果进行分析,将意见及时反馈给被听课教师,对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教师本人沟通,帮助整改,对先进的教学方法及时总结并在全系推广。
3、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4、每学期将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并向系领导和教务处汇报。
5、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及教师上课情况。
6、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学计划、教案、出题、试卷分析、教学总结等。
7、为系里各项教学工作献计献策,发挥智囊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