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科大教发[2008]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把教学质量关,严格青年教师新开课和教师开新课的审定标准和程序,现将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开课
1、请各教学单位将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新开课教师的名单及相应的《辽宁科技大学预开课试讲申请表》(附件1)于5月10日前报教务处审批,经审批合格后方允许试讲,各单位组织试讲,原则上教师新开课不超过1门。
2、试讲合格后填写《辽宁科技大学教师新开课审批表》(附件2),并将试讲的全部听课记录、所授课程授课计划、全部教案在5月22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如果是电子版请发至zlk173@126.com。
3、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新教师,在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不予安排主讲教师的教学任务,特殊情况需报请主管校长批准。
二、开新课
各教学单位将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新课教师的名单及相应的《辽宁科技大学开新课登记表》(附件3)和任课教师所开新课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或讲稿(至少三分之二)于5月22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如电子版,请发至zlk173@126.com,使用多媒体的授课教师,要符合多媒体课件使用管理规定。
三、请各教学单位将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有关审批手续按时办齐,过期谢绝补办。未履行审批手续或申报未获批准的,不能在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安排主讲教师的教学任务。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