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函授站要按学院规定在办学地区进行招生宣传,并组织考生参加成人高考报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汇总上报学院。
2、各站应及时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或年检,5月30日前将设站的审批材料及年度备案表寄至校本部备案。
审批材料包括:本单位取得办学资格的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等。(复印件必须盖公章)。
函授站备案表(见附件1)。
二、学费收缴管理
1、根据学校财务处收费工作要求,实施缴费注册制,各函授站于4月30日前完成学费收缴工作,以保证学生学籍及时注册。
2、核对学员信息。各函授站要根据我院提供的学员缴费信息核对表(见附件2)进行认真核对,并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已缴费的学生,要在实交金额栏内填写已交金额;未缴费学生的实交金额内填写0,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如有缺少名单情况,另加行将学生信息及交费金额添加到表中,并在备注栏内进行说明)。缴费表纸质版盖章后寄至校本部,缴费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24275870@qq.com。
3、汇款时要注明函授站点名称,汇款金额要与缴费信息核对表金额一致。并将汇款单扫描件或照片连同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发至邮箱124275870@qq.com。以便及时与财务核对、开具收据。学费账号如下:
户 名:辽宁科技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鞍山高新区支行营业部
账 号:3064 5630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