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和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持续做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校纪委就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关键节点,严明纪律要求
中秋、国庆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金、礼品、购物卡或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好中央第六巡视组和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细化落实措施,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两节”期间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持“一案双查”,对纠正“四风”问题工作不力、顶风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特此通知。
中共辽宁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