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鼓励广大教师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积极做好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评奖办法。 一、奖项设立 1、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 2、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 3、校级教学名师。 二、申报条件 (一)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条件 1、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本学年的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满额教学工作量。 2、教学内容符合人才培养要求,合理运用恰当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信息量适中,教学效果好;该学年度至少有一个学期的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 3、积极开展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基本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授课艺术,精心组织各个教学环节,认真批改作业,按时辅导答疑。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认真研究教学规律、教学方法,积极进行教学改革。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修养、治学态度等方面都能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无教学事故。 6、热爱学生,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班风建设、帮助就业等各方面关心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结合教学认真开展教书育人工作,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道德素质、治学精神和创新能力贯穿在教学环节中,在学风建设方面有成效。 7、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课堂大赛、实践教学大赛、多媒体课件大赛及优秀教案大赛等,并获三等奖及以上。 (二)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条件 在具备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需具备以下条件: 1、课堂教学评价为优秀者。 2、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课堂大赛、实践教学大赛、多媒体课件大赛及优秀教案大赛等,并获二等奖及以上。 3、本学年度两个学期学生测评得分的综合排名在本单位的前40%。 4、本学年度至少主持教学改革项目一项,或上一学年度至少有一项主持或参与的教学改革项目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5、本学年度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同时主持或参与建设的课程、教材参加了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教材的评选,并获得奖项。 6、积极参与科研工作,科研促进教学成效显著。 (三)校级教学名师 1、受聘教授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主讲课程在全国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2、在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学术造诣高。 3、努力开展教学改革和建设,成果显著。 4、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5、外语水平高,发表外文论文,外文交流能力强。 6、近三年至少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一次。 三、申报程序 1、欲参评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必须于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期初填写《辽宁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推荐,人数不得超过任课教师人数的3%。 2、欲参评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必须于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期初填写《辽宁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后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任课教师总数的10%。 3、预先申报的教师,至少举办一次公开课,由所在单位汇总公布,并由所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听课评课。 4、校级和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可以兼报、兼评,未评上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不能自动转为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 5、校级教学名师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原则上1~3年评选一次。 四、评奖程序 1、校级教学名师由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组对照国家级教学名师的评审指标体系逐项打分评审,评审结果报校教学单项奖评审委员会。 2、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教学单位推荐上来的教师进行预评选,通过学生领导同行综合评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专家听课)、教学工作规范程度评价(抽查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试卷、实习实验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各项抽查均有具体评分标准)、教改成果奖、精品课、精品教材及科研等方面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详见辽宁科技大学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预评选指标体系),报校教学单项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3、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由各教学单位组织评选,由教学单位制定评选细则,并交到教务处备案。在第二学期期末按任课教师人数10%的比例确定本单位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名单,连同每位教师的《辽宁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提供给教务处,最后报校教学单项奖评审委员会通过。 4、每年的九月份由校教学单项奖评审委员会依据预评选的相关材料、个人的工作总结等,投票产生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获奖教师名单。 5、对评选出的校级教学名师及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名单报学校党委会审批通过。 五、奖励办法 1、各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教师节期间表彰。 2、对各奖项获奖人员颁发奖励证书。 3、将获奖申报表归入获奖教师业务档案。 六、其它 凡发生过教学事故及以上者,三年内不得评选以上奖项。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1:辽宁科技大学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预评选指标体系 附2: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附1、 辽宁科技大学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预评选指标体系
一、评分指标体系
二、有关说明 1、获奖时间范围: (1)省教改、省精品教材为申报时间的近一届的评选结果,省级及校级精品课为5年有效期; (2)其它获奖为申报时间的上一年3月1日至本年的2月28日。 2、除以上获奖之外的其它材料,作为支撑材料可提供给评委投票参考。 3、教学改革、精品课分值及科研促进教学每项最高10分,其它加分最高加10分。 附2、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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