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辽宁科技大学综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现将辽宁科技大学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报销办法通知如下:
1、2019年 1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期间,累计住院自付额超过1万(医疗项目中100%自己承担部分除外)元者。
2、报销辽宁科技大学医疗补助应携带以下手续:办理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职工,需门诊医药费收据及复写处方;住院患者应出具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单。特殊疾病和慢性病者应出具有效证明复印件。
3、将上述材料备齐交到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博爱楼239房间 联系电话:5928292)。
4、2020年医疗补助受理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止。
辽宁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0年10月15日
实际报销额:(一年累计住院自付额30000以下 -10000-100%自付额)×0.8(元)
(一年累计住院自付额30000至50000 -5000-100%自付额)×0.85(元)
(一年累计住院自付额50000以上 -2000-100%自付额)×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