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内有关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资产验收工作,全面、准确登记资产有关信息,定期与有关部门、单位对账,开展资产清查,保证资
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负责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和行政办公设备的维修,组织对教学、科研和实验场所内部的维修改造。
四、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利用率。
五、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报废工作,依法依规履行资产报废的鉴定、审批手续,处置报废资产并调整有关账目。
六、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及其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加强管理。
七、负责学校房产土地管理,办理产权、使用相关手续,建设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合理调配学校房产资源。
八、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为上级和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九、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