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全省2018年度高校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评审工作会议在本溪召开。

  会议对2018年度高校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一是修订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数据填报指南;二是高质量组织和完成基础数据填报;三是进一步完善数据平台功能,确保了数据的可靠性;四是大范围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五是与时俱进,修订定性指标评审标准。

  会议强调,在全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我省将继续通过实施高校绩效管理来实现优化服务、放管结合的目标,要不断完善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扩大考核结果应用范围,未来将进一步强化依据绩效管理考核结果实施高校资金分配的力度和广度。

  会议指出,高校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评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事关政府决策部署和学校的切身利益。评审专家要提高政治站位,守初心,担使命,按照党和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好高校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要认真研读《指标评审标准》,准确把握评审要点;要保证工作态度严谨,工作作风廉洁;要确保及时高效完成评审任务。

  为使评审结果更加公正准确,评审工作全程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按组实施定性指标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等级评定,第二阶段在此基础上进行等级内赋分。

  本次会议期间还召开了专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专家评审组成员名单和《定性指标评审标准》,原则通过了《辽宁省高等学校绩效管理考核年度报告(2017)(讨论稿)》,专家委员会对数据公示过程中各高校间的争议问题数据进行了裁定。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省财政厅科教与文化处、辽宁教育学院负责同志,绩效管理专家委员会和评审组79名专家参加会议。(来源:辽宁省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