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学生的各项政策
一、经济方面政策:
1、市(区)民政部门:每年发放一次家庭优待金,退役后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2、国家:补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退役后国家资助余下学年学费,学制年限外有降级的年限学费自理,补偿标准,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低于8000元实报实销,超过部分不予补偿减免由个人承担;
二、部队:(a)、每月发津贴费;(b)、义务兵两年退役金,同时办理两年的养老保险。
三、学校方面政策:
1、退役后,大一、大二学生不受录取时分数限制,可以转专业,文科转文科,理科转理科,理科可以转部分文理兼收的文科(因专业学习科目不同部分转专业学生可能面临降级);